2017黑龙江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 西南民族大学历史学考研真题

2017黑龙江大学中国史真题

一、名词解释

1.井田制

西周时期盛行的土地制度。井田的疆理,一般是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约合今31亩),作为一个耕作的单位,称为一田,是当时一个劳力所能耕种的标准。纵横相连的九田合为一井,面积约为一平方里。十井称为一成,百井称为一同。在井田制下,卿大夫以下的贵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经王室或公室的特许,是不得随意买卖转让的,这就是“田里不鬻”,因而称为“公田”。西周晚期以后,随着私田的出现,井田制逐渐衰落。

2.郑和下西洋

明初大规模的远洋航行。郑和,原姓马,靖难之役从燕王朱棣起兵有功,被赐郑姓,提拔为内官监太监。从永乐三年(1405年)到宣德八年(1433年),郑 和共七次率领庞大的船队下西洋,历时28年。郑和船队游历南洋群岛诸国,到达中南半岛、印度半岛、半岛等亚非的三十多个国家,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越过赤道。郑和所率船队满载瓷器、茶叶、铁器、农具、丝绸、金银等国 内产品,以换取亚、非各国的象牙、香料、宝石等奇珍,因此他们的船只被称为“宝船”。郑和船队七次远航,是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是中国对世界航海事业的巨大贡献。同时也加强了中国与亚、非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

3.《资治通鉴》

北宋司马光编撰的编年体通史。记载战国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至五代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共1362年的历史,内容以、军事为主,略于经济、文化等。协助司马光编撰的有刘恕、范祖禹等。书成后,司马光又撰《考异》三十卷、目录三十卷,连同正文二百九十四卷,共三百余万字。其材料除采用已有的十七史外,还引杂史数百种,参阅有关史、传、谱录220多种。元代胡三省注释的《资治通鉴音注》和清代严衍著的《资治通鉴补正》,为《资治通鉴》拾遗补阙。

4.奴儿干都司

明朝前期在东北地区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全称: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永乐七年(1409年)置,治所在黑龙江下游东岸特林,辖区东至海,东北包括库页岛,西至斡难河,南接图们江,北抵外兴安岭。永乐十一年(1413年)与宣宗宣德八年(1433年)曾两次在特林修建永宁寺,并立有两碑。奴儿干都司于宣德九年 (1434年)正式废弃。

5.八七会议

八七会议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 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会议批判和纠正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撤消了他在的职务,选出了新的临时,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决定发动秋收起义。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论断。会议通过了《中国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等议案。八七会议在中国革命紧急关头及时地向党和全国人民指明了斗争方向,反对上的“右”倾机会主义,使党在革命中前进了一大步。

这次会议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思想。给正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的中国指明了新的出路,为挽救党和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

6.陕甘宁边区

中国领导的中心抗日根据地。抗战爆发后,根据国共双方协议,于1937年9月由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改编而成,原根据地的苏维埃政府改为边区政府,以延安为边区首府,由林伯渠任主席。陕甘宁边区的范围,大致包括延安、甘泉、延川、延长等20余县。抗战后期,胡宗南所部军队始终对陕甘宁边区实行封锁,也采取了不向外发展的方针,边区范围基本没有扩大。该边区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又称王莽新政,是新朝皇帝王莽为缓和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的“托古改制”。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官名县名改革。

初始元年(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刘婴)的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作为新朝都城,王莽开中国历史上通过符命禅让作皇帝的先河。王莽开始进行的全面社会改革。王莽仿照《周礼》的制度推行新政,屡次改变币制、更改官制与官名、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把盐、铁、酒、币制、山林川泽收归国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废止奴隶制度,建立五均赊贷(贷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权力平衡物价,防止商人剥削,增加国库收入。刑罚、礼仪、田宅车服等仪式,不停回复到西周时代的周礼模式。

王莽的改制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导致了新朝的灭亡。

8.察举制

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推举。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9.科举制

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隋炀帝时正式设置进士科,确立了考试选官的科举制。唐代常设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还有由皇帝临时出题的制举。武后时亲自于殿堂策试,并创武举科目。考试科目初为策试,唐高宗时进士加诗赋和帖经。宋以后均用经义出题。明清时规定专用朱熹《四书集注》为标准解题,答题形式也定以八股文。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

10.护国战争

1915年蔡锷发动的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战争。1915年,袁世凯伪造民意,重建帝制,遭到了全国人民的反对。蔡锷、李烈钧、唐继尧通电反袁,宣布云南独立,成立了护;贵州、广西、广东等省也通电反袁。袁世凯派军入川,镇压护国运动,遭到失败。北洋军阀冯国璋拥兵观望,西方列强也警告袁世凯暂缓称帝,袁世凯不得不于1916年3月被迫宣布放弃帝制。6月,袁世凯忧郁而死。进步党乘机勾结西南各省实力派,与北洋军阀段祺瑞合作,以拥立黎元洪为总统,恢复国会为条件,结束了护国战争。

11.真理标准大讨论

12.百日维新

19世纪末清政府进行的维新变法。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从此日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反动,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其主要内容有:经济方面:设立农工商局,提倡开办实业;设立铁路、矿产总局,修筑铁路,开采矿产;设立全国邮政局,裁撤驿站;改革财政,编制国家预算。文化教育方面:改革科举制度;设立学校,在北京创办京师大学堂,派人出国留学;提倡学习西学,设立译书局。军事方面:设厂制造军火,精练海陆军。方面:改革行政机构,裁汰冗员, 准许官民上书言事。新政范围很广泛,对旧制度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并且开始推行某些新制度。

二、简答题

1.简述明内阁制度演变

(一)明太祖废相。明初沿用元制,在设中书省,由左、右丞相统率百官,总理政务。明太祖朱元璋认为丞相权势过重,是导致小人专权乱政的重要因素,洪武十三年(1380 年)以擅权在法罪名处死左丞相胡惟庸后,下令废除中书省,罢丞相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作为行政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亲自控制、指挥。这一措施解决了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代表的集权。但因六部事务繁杂,皇帝不可能一一总揽亲裁,于是洪武十五年(1382 年)设文渊阁、武英殿、文华殿等五殿阁大学士,秩正五品,侍从左右,以备顾问,协助处理政务公文。这些大学士于宫内殿阁办公,亦称内阁学士,至永乐年间发展成较为正规的内阁制度。明初的内阁“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并无独立裁决事务的权力,只是皇帝的助理、秘书班子。

(二)明中期内阁权力的扩大。仁宗、宣宗到英宗正统前期,内阁的地位有了显著上升。其工作也由过去比较空泛的“参预机务”转变为固定的“票拟”,即代替皇帝阅读臣僚奏章,草拟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上进”,亦谓“条旨”。自此票拟逐渐成为内阁最重要和制度化的职掌。

(三)英宗以后内阁制度的继续发展。内阁大学士大夫排名有先后,到英宗天顺时,位居第一者开始有了“首辅”的尊称,其次者称次辅,余人称群辅。首辅并非制度规定,而是在实际政务运作中形成的,一般指大学士大夫入阁最早、资历最深、加官最高者,而此人又通常最受皇帝信任。后来票拟权专归于首辅,更加大了其与其他辅臣的身份差距。六部凭借其最高行政机构身份,时常与内阁相抗,但最晚到嘉靖时期,内阁朝会班次已列于六部之前,在阁、部之争中占了上风。

(四)内阁首辅之争。由于首辅地位重要,权势突出,阁臣之间围绕首辅位置的倾轧也愈演愈烈。自嘉靖末年历隆庆一朝,首辅之争激烈,数次易人。神宗即位,张居正在宦官冯保的帮助下长任首辅,并在、经济等方面大规模推行改革,使明朝统治一度出现振兴迹象。自张居正死后一直到明亡,内阁大臣基本上碌碌无为,内阁的黄金时期已经结束。

(五)内阁的实质。尽管明中叶的内阁出现了“无宰相之名,行宰相之实”的权臣,且阁臣常被俗称为“相”,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内阁不能与过去的宰相等同。首先,内阁在制度上只承担秘书、顾问工作,虽有议政之权,而无监督百官执行之权,不能指挥六部等行政机构。其次,内阁的议政权也受到很大限制,其票拟是否生效,要取决于皇帝批红,如不合皇帝之意,就必须“改票”,甚或去职。在批红权被宦官窃取的情况下,内阁更要看宦官的眼色行事。而其议政带有很大的被动性,即主要是被动地接受顾问,在制度上缺乏就大政方针向皇帝主动提出建议的权力。如皇帝怠政,阁臣只能通过票拟与皇帝进行文字联络,往往长期不能见面。第三,在明朝绝大部分时间里,内阁并未被看做正式机构,而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办公场所。总之,内阁最多只具有“准宰相”性质,并非真正的宰相。

2.北宋初期加强集权的措施

(一)加强集权的举措。

(1)分割相权。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 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2)实行地方行政制度。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 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年),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有所增加),并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主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司(长官为 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主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简称“帅臣”)、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熙宁初置,主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简称“仓臣”)四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它是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北宋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

(3)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职、差遣制度是北宋实行的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 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集权。

(4)改革科举制度。北宋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为防止考官徇私和举人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推行糊名、誊录法,并严禁举人夹带、代笔、举烛等行为。从开宝六年(973年)起,举人经礼部试(省试)之后,增加了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雍熙二年(985年),又创殿前唱名赐及第之制。这样,被录取的人就成了“天子门生”,从而彻底收回了取士大权。

(5)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取消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统率禁军职位。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

(6)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军队与地方势力相结合。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这种军事部署,直到与辽和西夏的战事吃紧以后,才有所变化。

(二)加强集权的影响。北宋加强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3.近代资产阶级的两重特性与性格

近代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脱胎于西方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夹缝之中,从一开始就奠定了其规模小、技术落后、多集中于沿海的商埠等特点。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在瓦解中国的封建经济基础的同时,为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的生存创造了一定的空间,创造了其产生的一些客观条件,包括市场和劳动力等等。而在封建地主阶层倡导下进行的洋务运动创办了近代的第一批工矿企业,其中的一部分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使得人们认识到创办企业的优越前景,这样一来,大批的商人、官绅投入到办企业的行列中来,他们自筹资金,投资于近代的以工业为主的工矿、交通等行业,开始形成了最早的民族资本主义。

产生于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中国社会,近代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们深受西方资本主义的压榨,又受到本国封建势力和上层地主的官僚资本主义的排挤,生存处境极为艰难,所以具有很强的革命性,要求推翻加在其身上的负担;但是同时,由于他们的势力很弱,不具备单独革命的实力,所以为求生存,又不得不向中外势力妥协。

三、论述题

1.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的联系和区别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1、一条鞭法是介于“两税法” 与摊丁入亩之间的赋役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赋役制度的演变中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它将力役部分摊入田赋,加强了力役由户丁转向土地的趋势。同时,折银制度和雇役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此外由于赋税折银征收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起了促进作用,从而更加繁荣了城乡经济。

但在另一方面,当时中国民间极度缺乏白银流通的是铜钱,而官方两税收的是白银。民间只有在交税的时候才会将铜钱折算成银子,所以要在缴纳两税的时候集中向商人兑换,而商人借此将银价抬高,这是明清延续的一大弊政,又被称为残民一条鞭。黄宗羲为此抨击过一条鞭法,他提出的办法是民间直接以产出上交,这样就避免了商人和胥吏的双重盘剥。

2、“摊丁入亩”政策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是我国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缓和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封建统治,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轻微改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摊丁入亩”政策没有处理好均匀分摊赋税的问题,从而影响了上自豪强富户,下至黎民百姓各阶层的利益。

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看,摊丁入亩政策有明显的局限性。它没有消除反而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社会中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讲,它维护的仍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长久统治,牢固统治的利益。它使封建统治更加牢固。事实上,摊丁入亩之所以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首先是千百万劳动人民反抗赋役不均所进行的激烈斗争的结果;虽然名义上陆续在各省实行,但不可能持久认真地贯彻执行。

2.关于中国古代是否重农抑商谈谈你的看法

在两千余年封建历史中,“农本商末”观念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主调,由此形成“重农抑商”方针是古代统治者惯行的基本治国之策。自战国时形成“奖耕战”、“抑商贾”政策始,秦汉后“重农抑商”、“崇本抑末”渐成国策,到宋元“专卖”法乃至明清“海禁”,均是重农抑商政策之表现。“重农抑商”、“农本商末”政策深深制约和影响中国历史。

“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具体表现 法律的内容必然为经济形态所决定,当“农本商末”观念被统治者信奉以后,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体现的抑商之法应运而生。

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从李悝变法、商鞅变法规定的奖励耕战,到汉文帝的重农措施,直到清初恢复经济的调整,都是重农抑商政策的体现。《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

3.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之前近代向西方学习的主张

(一)两次鸦片战争时期的西学传播。西学是指西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西方社会知识等西方学术文化。鸦片战争以后,传教士大量进入中国,以通商口岸为基地,进行各种西学传播活动,出版了一批介绍西方近代科学的著作。在这些著作中,英国传教士兼医师合信的《全体新论》等5种西医著作、英国传教士蒙克利的《算法全书》、美国传教士哈巴安德的《天文问答》、合信的《天文略论》、英国传教士伟烈亚力和中国人李善兰合译的《代微积拾级》、伟烈亚力与中国人王韬合译的《重学浅说》、英国传教士艾约瑟和李善兰合译的《植物学》等,都是第一次将西方近代科学介绍进中国的著作。

(三)革命思想的传播。《辛丑条约》订立后,清政府腐朽卖国的真面目,渐为时人所认识。革命思想,因之日益传播,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开辟了思想道路。其时正在迅速形成中的近代新型知识分子群,则是传播革命思想的中坚力量。上海和东京是当时青年知识分子与留学生最为集中的两个地方。1903年前后,在他们中间兴起了创办刊物、翻译介绍西方学说和各国革命历史的热潮,两三年内,出版性刊物近20种,这些刊物从不同角度抨击清政府的丧权辱国、昏庸腐败,宣传民族主义和共和思想,鼓吹进行民族革命,以挽救中国的危亡。在创办报刊的同时,革命派还建立了自己的印书馆,印刷革命书籍。这些书籍和革命报刊一样,在国内外销售,传播革命舆论,激发民族革命思想。在宣传革命思想的读物中,影响最大的是章炳麟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邹容的《革命军》和陈天华的《警世钟》《猛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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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井田制

西周时期盛行的土地制度。井田的疆理,一般是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约合今31亩),作为一个耕作的单位,称为一田,是当时一个劳力所能耕种的标准。纵横相连的九田合为一井,面积约为一平方里。十井称为一成,百井称为一同。在井田制下,卿大夫以下的贵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经王室或公室的特许,是不得随意买卖转让的,这就是“田里不鬻”,因而称为“公田”。西周晚期以后,随着私田的出现,井田制逐渐衰落。

2.郑和下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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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大规模的远洋航行。郑和,原姓马,靖难之役从燕王朱棣起兵有功,被赐郑姓,提拔为内官监太监。从永乐三年(1405年)到宣德八年(1433年),郑 和共七次率领庞大的船队下西洋,历时28年。郑和船队游历南洋群岛诸国,到达中南半岛、印度半岛、半岛等亚非的三十多个国家,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越过赤道。郑和所率船队满载瓷器、茶叶、铁器、农具、丝绸、金银等国 内产品,以换取亚、非各国的象牙、香料、宝石等奇珍,因此他们的船只被称为“宝船”。郑和船队七次远航,是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是中国对世界航海事业的巨大贡献。同时也加强了中国与亚、非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

3.《资治通鉴》

北宋司马光编撰的编年体通史。记载战国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至五代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共1362年的历史,内容以、军事为主,略于经济、文化等。协助司马光编撰的有刘恕、范祖禹等。书成后,司马光又撰《考异》三十卷、目录三十卷,连同正文二百九十四卷,共三百余万字。其材料除采用已有的十七史外,还引杂史数百种,参阅有关史、传、谱录220多种。元代胡三省注释的《资治通鉴音注》和清代严衍著的《资治通鉴补正》,为《资治通鉴》拾遗补阙。

4.奴儿干都司

明朝前期在东北地区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全称: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永乐七年(1409年)置,治所在黑龙江下游东岸特林,辖区东至海,东北包括库页岛,西至斡难河,南接图们江,北抵外兴安岭。永乐十一年(1413年)与宣宗宣德八年(1433年)曾两次在特林修建永宁寺,并立有两碑。奴儿干都司于宣德九年 (1434年)正式废弃。

5.八七会议

八七会议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 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会议批判和纠正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撤消了他在的职务,选出了新的临时,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决定发动秋收起义。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论断。会议通过了《中国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等议案。八七会议在中国革命紧急关头及时地向党和全国人民指明了斗争方向,反对上的“右”倾机会主义,使党在革命中前进了一大步。

这次会议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思想。给正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的中国指明了新的出路,为挽救党和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

6.陕甘宁边区

中国领导的中心抗日根据地。抗战爆发后,根据国共双方协议,于1937年9月由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改编而成,原根据地的苏维埃政府改为边区政府,以延安为边区首府,由林伯渠任主席。陕甘宁边区的范围,大致包括延安、甘泉、延川、延长等20余县。抗战后期,胡宗南所部军队始终对陕甘宁边区实行封锁,也采取了不向外发展的方针,边区范围基本没有扩大。该边区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又称王莽新政,是新朝皇帝王莽为缓和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的“托古改制”。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官名县名改革。

初始元年(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刘婴)的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作为新朝都城,王莽开中国历史上通过符命禅让作皇帝的先河。王莽开始进行的全面社会改革。王莽仿照《周礼》的制度推行新政,屡次改变币制、更改官制与官名、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把盐、铁、酒、币制、山林川泽收归国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废止奴隶制度,建立五均赊贷(贷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权力平衡物价,防止商人剥削,增加国库收入。刑罚、礼仪、田宅车服等仪式,不停回复到西周时代的周礼模式。

王莽的改制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导致了新朝的灭亡。

8.察举制

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推举。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9.科举制

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隋炀帝时正式设置进士科,确立了考试选官的科举制。唐代常设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还有由皇帝临时出题的制举。武后时亲自于殿堂策试,并创武举科目。考试科目初为策试,唐高宗时进士加诗赋和帖经。宋以后均用经义出题。明清时规定专用朱熹《四书集注》为标准解题,答题形式也定以八股文。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

10.护国战争

1915年蔡锷发动的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战争。1915年,袁世凯伪造民意,重建帝制,遭到了全国人民的反对。蔡锷、李烈钧、唐继尧通电反袁,宣布云南独立,成立了护;贵州、广西、广东等省也通电反袁。袁世凯派军入川,镇压护国运动,遭到失败。北洋军阀冯国璋拥兵观望,西方列强也警告袁世凯暂缓称帝,袁世凯不得不于1916年3月被迫宣布放弃帝制。6月,袁世凯忧郁而死。进步党乘机勾结西南各省实力派,与北洋军阀段祺瑞合作,以拥立黎元洪为总统,恢复国会为条件,结束了护国战争。

11.真理标准大讨论

12.百日维新

19世纪末清政府进行的维新变法。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从此日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反动,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其主要内容有:经济方面:设立农工商局,提倡开办实业;设立铁路、矿产总局,修筑铁路,开采矿产;设立全国邮政局,裁撤驿站;改革财政,编制国家预算。文化教育方面:改革科举制度;设立学校,在北京创办京师大学堂,派人出国留学;提倡学习西学,设立译书局。军事方面:设厂制造军火,精练海陆军。方面:改革行政机构,裁汰冗员, 准许官民上书言事。新政范围很广泛,对旧制度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并且开始推行某些新制度。

二、简答题

1.简述明内阁制度演变

(一)明太祖废相。明初沿用元制,在设中书省,由左、右丞相统率百官,总理政务。明太祖朱元璋认为丞相权势过重,是导致小人专权乱政的重要因素,洪武十三年(1380 年)以擅权在法罪名处死左丞相胡惟庸后,下令废除中书省,罢丞相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作为行政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亲自控制、指挥。这一措施解决了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代表的集权。但因六部事务繁杂,皇帝不可能一一总揽亲裁,于是洪武十五年(1382 年)设文渊阁、武英殿、文华殿等五殿阁大学士,秩正五品,侍从左右,以备顾问,协助处理政务公文。这些大学士于宫内殿阁办公,亦称内阁学士,至永乐年间发展成较为正规的内阁制度。明初的内阁“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并无独立裁决事务的权力,只是皇帝的助理、秘书班子。

(二)明中期内阁权力的扩大。仁宗、宣宗到英宗正统前期,内阁的地位有了显著上升。其工作也由过去比较空泛的“参预机务”转变为固定的“票拟”,即代替皇帝阅读臣僚奏章,草拟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上进”,亦谓“条旨”。自此票拟逐渐成为内阁最重要和制度化的职掌。

(三)英宗以后内阁制度的继续发展。内阁大学士大夫排名有先后,到英宗天顺时,位居第一者开始有了“首辅”的尊称,其次者称次辅,余人称群辅。首辅并非制度规定,而是在实际政务运作中形成的,一般指大学士大夫入阁最早、资历最深、加官最高者,而此人又通常最受皇帝信任。后来票拟权专归于首辅,更加大了其与其他辅臣的身份差距。六部凭借其最高行政机构身份,时常与内阁相抗,但最晚到嘉靖时期,内阁朝会班次已列于六部之前,在阁、部之争中占了上风。

(四)内阁首辅之争。由于首辅地位重要,权势突出,阁臣之间围绕首辅位置的倾轧也愈演愈烈。自嘉靖末年历隆庆一朝,首辅之争激烈,数次易人。神宗即位,张居正在宦官冯保的帮助下长任首辅,并在、经济等方面大规模推行改革,使明朝统治一度出现振兴迹象。自张居正死后一直到明亡,内阁大臣基本上碌碌无为,内阁的黄金时期已经结束。

(五)内阁的实质。尽管明中叶的内阁出现了“无宰相之名,行宰相之实”的权臣,且阁臣常被俗称为“相”,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内阁不能与过去的宰相等同。首先,内阁在制度上只承担秘书、顾问工作,虽有议政之权,而无监督百官执行之权,不能指挥六部等行政机构。其次,内阁的议政权也受到很大限制,其票拟是否生效,要取决于皇帝批红,如不合皇帝之意,就必须“改票”,甚或去职。在批红权被宦官窃取的情况下,内阁更要看宦官的眼色行事。而其议政带有很大的被动性,即主要是被动地接受顾问,在制度上缺乏就大政方针向皇帝主动提出建议的权力。如皇帝怠政,阁臣只能通过票拟与皇帝进行文字联络,往往长期不能见面。第三,在明朝绝大部分时间里,内阁并未被看做正式机构,而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办公场所。总之,内阁最多只具有“准宰相”性质,并非真正的宰相。

2.北宋初期加强集权的措施

(一)加强集权的举措。

(1)分割相权。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 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2)实行地方行政制度。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 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年),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有所增加),并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主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司(长官为 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主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简称“帅臣”)、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熙宁初置,主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简称“仓臣”)四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它是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北宋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

(3)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职、差遣制度是北宋实行的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 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集权。

(4)改革科举制度。北宋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为防止考官徇私和举人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推行糊名、誊录法,并严禁举人夹带、代笔、举烛等行为。从开宝六年(973年)起,举人经礼部试(省试)之后,增加了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雍熙二年(985年),又创殿前唱名赐及第之制。这样,被录取的人就成了“天子门生”,从而彻底收回了取士大权。

(5)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取消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统率禁军职位。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

(6)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军队与地方势力相结合。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这种军事部署,直到与辽和西夏的战事吃紧以后,才有所变化。

(二)加强集权的影响。北宋加强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3.近代资产阶级的两重特性与性格

近代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脱胎于西方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夹缝之中,从一开始就奠定了其规模小、技术落后、多集中于沿海的商埠等特点。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在瓦解中国的封建经济基础的同时,为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的生存创造了一定的空间,创造了其产生的一些客观条件,包括市场和劳动力等等。而在封建地主阶层倡导下进行的洋务运动创办了近代的第一批工矿企业,其中的一部分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使得人们认识到创办企业的优越前景,这样一来,大批的商人、官绅投入到办企业的行列中来,他们自筹资金,投资于近代的以工业为主的工矿、交通等行业,开始形成了最早的民族资本主义。

产生于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中国社会,近代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们深受西方资本主义的压榨,又受到本国封建势力和上层地主的官僚资本主义的排挤,生存处境极为艰难,所以具有很强的革命性,要求推翻加在其身上的负担;但是同时,由于他们的势力很弱,不具备单独革命的实力,所以为求生存,又不得不向中外势力妥协。

三、论述题

1.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的联系和区别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1、一条鞭法是介于“两税法” 与摊丁入亩之间的赋役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赋役制度的演变中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它将力役部分摊入田赋,加强了力役由户丁转向土地的趋势。同时,折银制度和雇役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此外由于赋税折银征收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起了促进作用,从而更加繁荣了城乡经济。

但在另一方面,当时中国民间极度缺乏白银流通的是铜钱,而官方两税收的是白银。民间只有在交税的时候才会将铜钱折算成银子,所以要在缴纳两税的时候集中向商人兑换,而商人借此将银价抬高,这是明清延续的一大弊政,又被称为残民一条鞭。黄宗羲为此抨击过一条鞭法,他提出的办法是民间直接以产出上交,这样就避免了商人和胥吏的双重盘剥。

2、“摊丁入亩”政策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是我国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缓和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封建统治,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轻微改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摊丁入亩”政策没有处理好均匀分摊赋税的问题,从而影响了上自豪强富户,下至黎民百姓各阶层的利益。

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看,摊丁入亩政策有明显的局限性。它没有消除反而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社会中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讲,它维护的仍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长久统治,牢固统治的利益。它使封建统治更加牢固。事实上,摊丁入亩之所以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首先是千百万劳动人民反抗赋役不均所进行的激烈斗争的结果;虽然名义上陆续在各省实行,但不可能持久认真地贯彻执行。

2.关于中国古代是否重农抑商谈谈你的看法

在两千余年封建历史中,“农本商末”观念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主调,由此形成“重农抑商”方针是古代统治者惯行的基本治国之策。自战国时形成“奖耕战”、“抑商贾”政策始,秦汉后“重农抑商”、“崇本抑末”渐成国策,到宋元“专卖”法乃至明清“海禁”,均是重农抑商政策之表现。“重农抑商”、“农本商末”政策深深制约和影响中国历史。

“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具体表现 法律的内容必然为经济形态所决定,当“农本商末”观念被统治者信奉以后,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体现的抑商之法应运而生。

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从李悝变法、商鞅变法规定的奖励耕战,到汉文帝的重农措施,直到清初恢复经济的调整,都是重农抑商政策的体现。《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

3.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之前近代向西方学习的主张

(一)两次鸦片战争时期的西学传播。西学是指西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西方社会知识等西方学术文化。鸦片战争以后,传教士大量进入中国,以通商口岸为基地,进行各种西学传播活动,出版了一批介绍西方近代科学的著作。在这些著作中,英国传教士兼医师合信的《全体新论》等5种西医著作、英国传教士蒙克利的《算法全书》、美国传教士哈巴安德的《天文问答》、合信的《天文略论》、英国传教士伟烈亚力和中国人李善兰合译的《代微积拾级》、伟烈亚力与中国人王韬合译的《重学浅说》、英国传教士艾约瑟和李善兰合译的《植物学》等,都是第一次将西方近代科学介绍进中国的著作。

(三)革命思想的传播。《辛丑条约》订立后,清政府腐朽卖国的真面目,渐为时人所认识。革命思想,因之日益传播,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开辟了思想道路。其时正在迅速形成中的近代新型知识分子群,则是传播革命思想的中坚力量。上海和东京是当时青年知识分子与留学生最为集中的两个地方。1903年前后,在他们中间兴起了创办刊物、翻译介绍西方学说和各国革命历史的热潮,两三年内,出版性刊物近20种,这些刊物从不同角度抨击清政府的丧权辱国、昏庸腐败,宣传民族主义和共和思想,鼓吹进行民族革命,以挽救中国的危亡。在创办报刊的同时,革命派还建立了自己的印书馆,印刷革命书籍。这些书籍和革命报刊一样,在国内外销售,传播革命舆论,激发民族革命思想。在宣传革命思想的读物中,影响最大的是章炳麟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邹容的《革命军》和陈天华的《警世钟》《猛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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